獨立董事、獨立監察人人才資料庫登錄及查詢系統使用辦法
一、建置依據:
為配合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推動上市(櫃)公司獨立董事、獨立監察人制度,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以下簡稱「本會」) 特於證期會指導下,建置『獨立董事、獨立監察人人才資料庫查詢系統』 (以下簡稱「人才資料庫」),提供公司作為遴聘獨立董事、獨立監察人之參考。為加強對人才資料庫之管理,茲制定本辦法供資料使用者共同遵循。
二、使用範圍:
人才資料庫所取得的個人資料,僅提供上市公司、上櫃公司、接受證券商輔導中的公司及公開發行公司遴聘獨立董事、獨立監察人參考使用。除特別說明或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外,不能將人才資料庫中個人資料移作其他目的使用,違反規定者應負法律責任。
三、服務對象:
(1)公開發行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2)一般公司及其他機關。
四、查詢揭露事項:登錄者登錄本資料庫後,本資料庫將提供登錄者之部分資料,包括:姓名、性別、年齡、公司名稱、職稱、聯絡方式、教育背景、所屬行業、專業領域、工作年限、證照名稱、擔任董監資歷等項,提供公司上網查詢。有關個人身分字號及出生年月日,本會將予以保密,不予揭露。
五、登錄條件:
(1)登錄本資料庫者,須具備五年以上商務、法務、財務或公司業務所需工作經驗者,且無公司法第三十條所列各項情事之一者。
(2)上述條件僅係一般性資格條件,使用者遴選獨立董事、獨立監察人時,仍須依台灣證券交易所與櫃檯買賣中心所訂
條件遴聘。
六、資料維護:登錄者應負責所登錄資料之即時性及正確性,個人資料如有異動,請登錄者隨時上網更新,本會不負責相關資料之正確性。任何因登錄者自行登錄資料內容錯誤,皆由登錄者自行負責。資料登錄者爾後如不願意繼續於本資料庫提供個人資料,請以書面函知本會。
七、選任資格:人才資料庫屬開放性架構,登錄者資格之認定,應由公司自負選任責任,本會不負審核登錄者資格之責任。
八、本辦法異動通知:本辦法如有任何變更,以最新異動公告者為準,最新異動之內容將於本資料庫系統中公告,本會不再另行通知,登錄庫使用者可上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