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應有之資安、個人資料、營業秘密保護基本認知
本課程屬於會計主管持續進修之(職業道德及法律責任類)
1己任職公開發行公司一年以上之稽核人員 2稽核代理人
| 日期 | 內容 | 教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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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14 14:00-17:00 | 一、資安管理 (一)資安基礎法規:刑法第36章、資通安全管理法簡介 (二)前車之鑑:國內外重大案例 (三)企業如何落實資安管理 二、個人資料蒐集、處理與運用 (一)個資法最近發展:介紹個資法修正與個資保護委員會 (二)個資去識別化:從憲法訴訟到企業實務 (三)前車之鑑:個資重大裁罰案例 三、營業秘密保護 (一)營業秘密法三要件:秘密性、經濟性、保密措施 (二)前車之鑑:從重大營業秘密判決探討法院對三要件的審視標準 (三)企業如何落實營業秘密 | 葉奇鑫 達文西個資暨高科技法律事務所 所長 |
| 2026-08-14 17:01-17:30 | 測驗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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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課日前第4個工作日以前(含4個工作日)申請者,全額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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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課日前第3個工作日(含第3個工作日)至開課日前第1個工作日(含)申請者,收取退費手續費新台幣2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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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課當日上課前申請者,退還課程學費90%,惟未退之10%費用不得低於新台幣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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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日課程開課後,未逾課程總時數三分之一(含)申請者,退還課程學費50%;課程屬單日課程,於開課後始申請者,不予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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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日課程開課逾總時數三分之一申請者,不予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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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以下情形者,學員繳費後全額退費: (1)遇颱風或其他不可抗拒災害發生時,本會調整課程日期導致無法配合上課者。 (2)本會取消課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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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費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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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單日課程:某課程訂105年10月11日下午2:00開課,課程時數3小時,課程費用新台幣 3,000元。
- a.105年10月4日申請取消報名者,全額退還新台幣3,000元。
- b.105年10月5日申請取消報名者,扣除手續費新台幣200元後,退還新台幣2,800元。(105年10月6日及7日提出申請亦同)。
- c.105年10月11日當日下午2時前申請取消報名者,扣除手續費新台幣300元(取課程費用10%與新台幣200元孰高者)後,退還新台幣2,700元。
- d.105年10月11日當日開課後申請取消報名者,不予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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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多日課程:某課程訂105年10月11日、12日及13日下午2:00開課,總課程時數9小時,課程費用新台幣 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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