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5年8月1日前參加十三種金融從業人員測驗之任一測驗合格之從業人員,於初次登錄或重新登錄時可不必加考「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測驗,惟該從業人員於95年8月1日後如欲報名另一種金融從業人員資格測驗時,則必須加考「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測驗。
本項測驗適用於現行13種金融從業人員資格測驗之應考人。所指13種金融從業人員範圍涵蓋:
一、證券商業務人員
二、證券商高級業務人員
三、證券投資分析人員
四、期貨商業務員
五、期貨交易分析人員
六、投信投顧業務員
七、股務人員
八、票券商業務人員
九、信託業業務人員
十、銀行具有業務或交易核准權限之各級主管
十一、人身保險業務員
十二、財產保險業務員
十三、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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