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監事暨公司治理主管系列課程─企業財務報表舞弊案例探討
董監事暨公司治理主管系列課程─企業財務報表舞弊案例探討
歡迎公開發行公司董事(含獨立)、監察人、高階經理人、稽核部門人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法務人員、會計師及證券商承銷人員。
證基會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指定為「建立董事、監察人常態進修管道」之主辦單位,學分受主管機關認證。依財政部(前)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0)台財證(一)字第一七六八0一號函辦理。 依「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四十條:「董事會成員宜於新任時或任期中持續參加上市上櫃公司董事、監察人進修推行要點所指定機構舉辦涵蓋公司治理主題相關之財務、風險管理、業務、商務、會計、法律或企業社會責任等進修課程,並責成各階層員工加強專業及法律知識。」;第五十條:「監察人宜於新任時或任期中持續參加上市上櫃公司董事、監察人進修推行要點所指定機構舉辦涵蓋公司治理主題相關之財務、風險管理、業務、商務、會計、法律或企業社會責任等進修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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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課日前第4個工作日以前(含4個工作日)申請者,全額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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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課日前第3個工作日(含第3個工作日)至開課日前第1個工作日(含)申請者,收取退費手續費新台幣2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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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課當日上課前申請者,退還課程學費90%,惟未退之10%費用不得低於新台幣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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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日課程開課後,未逾課程總時數三分之一(含)申請者,退還課程學費50%;課程屬單日課程,於開課後始申請者,不予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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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日課程開課逾總時數三分之一申請者,不予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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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以下情形者,學員繳費後全額退費: (1)遇颱風或其他不可抗拒災害發生時,本會調整課程日期導致無法配合上課者。 (2)本會取消課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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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費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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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單日課程:某課程訂105年10月11日下午2:00開課,課程時數3小時,課程費用新台幣 3,000元。
- a.105年10月4日申請取消報名者,全額退還新台幣3,000元。
- b.105年10月5日申請取消報名者,扣除手續費新台幣200元後,退還新台幣2,800元。(105年10月6日及7日提出申請亦同)。
- c.105年10月11日當日下午2時前申請取消報名者,扣除手續費新台幣300元(取課程費用10%與新台幣200元孰高者)後,退還新台幣2,700元。
- d.105年10月11日當日開課後申請取消報名者,不予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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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多日課程:某課程訂105年10月11日、12日及13日下午2:00開課,總課程時數9小時,課程費用新台幣 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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