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業初任內部稽核人員講習
期貨業初任內部稽核人員講習
1.期貨業初任或離職滿二年再任之內部稽核人員 2.期貨商(含專營及兼營者)及期貨交易輔助人之自行查核人員 3.對本課程有興趣者
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11月17日金管證券字第09900641742號令「期貨業內部稽核人員之進修時數及辦理內部稽核講習機構之規定」,初任或離職滿二年再任之內部稽核人員,應於執行業務前半年內參加內部稽核講習達十二小時以上。證基會為辦理「期貨業內部稽核人員執行業務前之內部稽核講習機構」,因此特規劃本講習以協助初任內部稽核人員遵循相關法規、熟悉內控內稽作業程序及重點,以促進企業之健全經營。歡迎報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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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課日前第4個工作日以前(含4個工作日)申請者,全額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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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課日前第3個工作日(含第3個工作日)至開課日前第1個工作日(含)申請者,收取退費手續費新台幣2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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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課當日上課前申請者,退還課程學費90%,惟未退之10%費用不得低於新台幣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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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日課程開課後,未逾課程總時數三分之一(含)申請者,退還課程學費50%;課程屬單日課程,於開課後始申請者,不予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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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日課程開課逾總時數三分之一申請者,不予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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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以下情形者,學員繳費後全額退費: (1)遇颱風或其他不可抗拒災害發生時,本會調整課程日期導致無法配合上課者。 (2)本會取消課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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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費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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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單日課程:某課程訂105年10月11日下午2:00開課,課程時數3小時,課程費用新台幣 3,000元。
- a.105年10月4日申請取消報名者,全額退還新台幣3,000元。
- b.105年10月5日申請取消報名者,扣除手續費新台幣200元後,退還新台幣2,800元。(105年10月6日及7日提出申請亦同)。
- c.105年10月11日當日下午2時前申請取消報名者,扣除手續費新台幣300元(取課程費用10%與新台幣200元孰高者)後,退還新台幣2,700元。
- d.105年10月11日當日開課後申請取消報名者,不予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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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多日課程:某課程訂105年10月11日、12日及13日下午2:00開課,總課程時數9小時,課程費用新台幣 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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