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期交所林副總經理志成 |
臺灣高等法院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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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公會盧副秘書長廷劼 |
臺灣期交所周副總經理建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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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高分院場 |
高雄高分院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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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增進各界對期貨市場的認識,「期貨產業發展基金」109 年度工作計畫之一即針對法官、司法事務官與書記官辦理宣導課程,協助執法人員瞭解期貨選擇權市場管理規範、實務運作以及風險管理,有助金融司法監理,進而促進期貨業健全發展。 本宣導課程分別於臺北市、臺中市、臺南市及高雄市假高等法院各辦理一場,與會者包括:法官、司法事務官、書記官與司法助理等人員,四場參加人員共計 285 位參與。本次宣導課程區分為兩議題:期貨、選擇權商品與交易介紹及期貨、選擇權相關規定與交易實務,並邀請臺灣期貨交易所副總經理周建隆、林副總經理志成及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盧副秘書長廷劼擔任講席,且進行雙向交流,增進司法人員對本議題之認識。 |